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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处罚会不会留下案底,有没有法律规定?

行政处罚 2023-09-22 15: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事处罚会留下案底的。案底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有案底存在的人,会被所在地公安机关列为重点管理人员。刑事处罚的信息公安机关有记载并随着户口记录一起,只要公安机关要查都能查到。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 不一定,需分情况讨论是否会留案底。通常所说的是否有案底指的是当事人是否有刑事犯罪记录。如果当事人经过法院审理裁判,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但是由于当事人不满刑事责任年龄、犯罪情节较轻没有被处以刑事处罚,是属于有“案底”的;如果当事人虽然被拘留,但是不构成刑事犯罪,则不会留有案底。所以是否拘留与是否留有案底没有必然的关系。
    法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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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只要构成犯罪就会留有案底,跟犯罪嫌疑人是否认罪认罚没有任何关系,因此,认罪认罚不起诉也是会有案底的。《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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