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丢钱被别人发现,有监控录像,却找不到捡钱的人

其他 2023-09-22 19: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钱财丢失公民应当到公安局报案。第一步报案,一般应按属地原则以书面或口头向案件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提出;  
    第二要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第三要报案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诬告应负相应的法律责任;报案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保障本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如果报案如果不愿公开自己姓名和报案的行为,有权要求公安机关为其保密。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今后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在确定是否立为刑事案件时,一定要充分注意案件的情节与后果,不能仅以数额多少作为是否立案侦查的依据。对情节、后果的衡量,除本通知规定者外,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984年11月《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84]法研字第14号文件)和1986年9月《关于当前办理盗窃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补充通知》(法〈研〉发[1986]26号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规定中的解释精神掌握。
  • 法律分析:若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丢失的钱财可能涉嫌被盗的,应及时向当地警方报警,并将有价值的线索等交由警方保管,配合警方侦查,争取早日破案,追回被盗的钱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
  • 捡到别人的东西不归还,属于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属于不当得利,也属于犯法行为,应该返还,如果不返还,丢失者可以起诉法院判决返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南宁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