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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是二楼,四楼的水管坏了,漏到一楼。这个责任在谁?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9-23 06: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楼上下水管漏水按下列情况确定责任:1、如果是因为楼上装修或者其他人为的原因造成的,由楼上的的住户负责;2、如果楼上下水管漏水是属于房屋本身质量问题,由房屋开发商承担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房子漏水责任的划分:房子漏水是因为物业服务单位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时,疏于管理而造成的,由物业公司承担责任;如果是在房屋保修期内出现漏水,有房屋开发商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二条 
    建筑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筑工程的保修范围应当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保修的期限应当按照保证建筑物合理寿命年限内正常使用,维护使用者合法权益的原则确定。具体的保修范围和最低保修期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 楼上漏水责任的归属:1、若是是自身原因造成的漏水损坏,则是自身责任;2、若是邻居造成的损坏,则由邻居承担赔偿责任;3、若是开发商在建筑过程中的质量问题,那么就是开发商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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