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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无子女,离婚还能不能要回彩礼

彩礼 2023-09-23 1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结婚后离婚的,男方不一定能要回彩礼。离婚后女方退还给男方彩礼的情况只有两种:一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后女方的确未与男方在一起共同生活的;二是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离婚后男方生活上出现困难。所以只要夫妻之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那么男方在离婚之后就不能要回之前支付给女方的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离婚是女方提出的男方一般不能要回彩礼。但如果存在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等情形的,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结婚不到三年离婚后不一定能要回彩礼。离婚后能要回彩礼的法定情形只有两种,分别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以及男方婚前给付并导致自己之后生活困难,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女方和男方结婚三年后离婚的,女方可以不退还男方之前给付的彩礼。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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