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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生态环境损害的人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刑事辩护 2023-09-24 01: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1、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二、侵权人需要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的费用吗
    侵权人需要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调查的费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1、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2、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3、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4、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5、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环境侵权责任是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归责原则为无过错责任,也就是不论侵权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有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行为且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都应该对其污染、破坏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人们破坏生态环境,导致生态环境收到污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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