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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信用卡逾期了。他自动扣除我银行卡上的钱是违法的吗?

信用卡纠纷 2023-09-24 14: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恶意透支数额超过一万元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诈骗故意的,该行为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五十四条
    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的;
    (二)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
    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
    恶意透支,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在公安机关立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情节显著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 信用卡已经逾期三个月,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且恶意透支数额超过五万元的,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和诈骗故意的,该行为可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行为人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信用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信用卡逾期,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此种情况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如果行为人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不认定为犯罪,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但是要承担偿还欠款和支付逾期利息等的民事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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