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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发生争执,致人尾椎骨骨折,应如何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9-24 17: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以及护理费。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误工费按受害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
    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计算,不能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的,按相同、相近行业近一年的收入计算;护理费按护理人员的工资计算,家属护理的按误工费的标准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确实属于自身原因致人受伤,建议还是给与经济补偿,至于补偿金额需要双方协商。轻微伤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来说可以索要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度、后续治疗费等,同时可以提起精神损害,比如精神抚慰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知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但未造成严重后果,受害人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一般不予支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形判令侵权人停止侵害、道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专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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