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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保存年限是多少年,有哪些规定

其他 2023-09-25 05: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病历保存年限不得少于15年。病历分为以下三种:
    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
    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年;
    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
    按我国法律规定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
    患者依照规定要求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复印或者复制服务并在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上加盖证明印记。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时,应当有患者在场。住院病历的管理有法律规定,应当在医院保管,并提供查阅服务。

    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十一条 专家鉴定组应当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基础上,综合分析患者的病情和个体差异,作出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结论以专家鉴定组成员的过半数通过。鉴定过程应当如实记载。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二)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负责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的调查材料;
    (三)对鉴定过程的说明;
    (四)医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五)医疗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六)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七)医疗事故等级;
    (八)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第三十四条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不同类型的病历,规定保存的年限不同。1、住院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30年,遗失或损坏均为院方责任。2、在医院建立档案的门诊病历,医院保管时间不得少于15 年。3、由患者保存的门诊病历,包括化验单、检查单、挂号票根等,这些患者一定要妥善保管。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 第四条 按照病历记录形式不同,可区分为纸质病历和电子病历。电子病历与纸质病历具有同等效力。
  • 法律分析: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医疗机构的门诊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十五年,住院病历的保存期不得少于三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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