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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重度缺氧窒息医院有责任吗

医疗事故纠纷 2023-09-25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新生儿患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中意外伤害住院报销需审批。住院费用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院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第一次住院按100%执行,第二次50%,第三次及以上不再设立起付标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8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 新生儿合作医疗:

    1、首先给新生儿办理户籍;

    2、到当地的医保服务点为新生儿办理参保手续;

    3、领取门诊医疗的就医凭证;

    4、领取住院医疗的就医凭证。完成之后新生儿即可参与合作医疗。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婴儿脑瘫,如果是由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造成的话,那么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婴儿自己的原因的话,那么医院不承担责任。医方无证据证明患者与其医疗行为无关的,医方不能免责。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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