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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吃生蚝导致肠胃不舒服,频频呕吐,可以要求店家赔偿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9-25 17: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要求赔偿。
    先调查取证,然后向卫生部门报告,向当地派出所报案,饭店如果调查属实严重会触犯刑事责任,如果没有严重后果一般就是行政罚款和赔偿。赔偿一般包括交通费,通讯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误工费等合理费用及补偿。
  • 法律分析:如确定是商家责任就可以要求赔偿。保留好医院病历本和相关看病记录,和商家协商赔偿事宜,如医药费数额较大可以考虑诉讼方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销毁导致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或者在生产经营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本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 【法律分析】:消费者因购买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如果在超市买的东西发霉的赔偿是可以向经营者或者其商店老板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对于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时,其赔偿金为一千元。如果因为吃了发霉的食物导致生病就医的,所花费的费用也应该由超市赔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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