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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用我的名义贷款了,现在她还不上了我该怎么办?

债务追讨 2023-09-25 19: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民间借贷,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或者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章,就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 法律分析: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1、你同意用你的名义贷款,而且在贷款合同上签字的,法律上视为你的个人贷款,你应当按贷款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别人与银行没有法律关系。如果别人拒不还款,责任由你自己承担。在你承担还款责任后,可以向实际使用人追偿。2、你不知道别人以你的名义贷款的,你没有签订任何贷款合同的,可以向银行提出异议,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该贷款合同无效。这种情况下,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一百三十一条 民事主体行使权利时,应当履行法律规定的和当事人约定的义务。
    第一百三十二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 1、如果用自己的名义和银行达成借款合同,自己就是借款人了,必须承担还款义务的。如果亲友到期还不上贷款,自己的银行信用就降低了,以后再贷款就不行了。
    2、如果是别人在你不知情的情形下,去申请贷款,那么就是属于顶名贷款,是一种违法行为。用自己的名义为他人贷款,看自己的名字落在哪个位置。
    3、如果是作为银行的相对人,就是贷款人,自担责任。如果是保证人,那么在别人不能偿还贷款时保证人将承担保证责任,不过承担保证责任后对贷款人有一个追偿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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