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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以员工不配合工作为由扣除员工押金是违法的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6 05: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签劳动合同的,自第二个月起应支付双倍工资。
    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单位不得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劳动者收取押金。
    所以,单位不签合同及收取押金的行为是违法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明确要求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押金和各种形式的风险担保金。
  • 签劳动合同交押金不合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用人单位违法收取押金,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且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若未提供劳动时向用人单位交付的押金,在法律上,用人单位收取押金的行为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应当设法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将押金交给用人单位,并向用人单位所在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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