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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放弃购买社保,发生工伤谁负责?

社会保险 2023-09-26 12:0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自愿放弃买社保,在发生工伤时由用人单位来依法支付工伤赔偿待遇。购买社保是用人单位的强制性义务,即使劳动者自愿,也不能够不购买,否则要承担补缴社保和依法支付工伤赔偿等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劳动者自愿放弃买社保后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来赔偿,单位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来支付给劳动者;但单位及时补缴工伤保险和滞纳金的,则新发生的费用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共同支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 自愿放弃社保,还是能够被认定为工伤的,因为工伤认定一旦被确定事关企业而非个人,由企业全权承担工伤责任。
    只要劳动者和企业之间存在相应的劳动关系,虽然主动自愿放弃了社保,但仍然可以根据法律法规申请工伤认定,获得法定的工伤待遇,这是国家给予每一个劳动者的相关权益。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缴纳是违反法律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这属于是一项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不是说自愿放弃就可以不缴纳的。
    并且用人单位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也是违法行为,即使员工说自己要自愿放弃社保也是不可以的。无论是劳动者被迫还是自愿放弃社保都是无效行为,仍然可以继续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要携带相关的证明材料才能认清鉴定,必须携带的有劳动合同证明、《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员工身份证或工作证、情况报告说明、目击者相关材料等等。员工自受伤之后被鉴定诊断为职业病的,30日内可以向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性是不能够继续申请认定工伤的,那就是用人者和员工之间并不能够被证明劳动关系。如果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并且因工受伤但是没法拿出证据证明自己与该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有权拒绝为劳动者提供工伤赔偿。所以大家平时在用人单位工作的时候要多多注意留存证据,最好是能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企业自用工30日之内都不跟你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为自己争取相关权益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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