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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人砍树,做事受伤了,花了几百块钱,我赔了他,还多赔了几百块钱,对方还要我赔误工费,几千块钱合理吗?

工伤索赔 2023-09-26 12: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规定受伤了才有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因此前提就是受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法律分析:误工费,是指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因无法正常从事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入。不构成伤残依然是可以主张误工费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是,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 法律分析: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而实际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因侵害他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其他合理的治疗和康复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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