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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收人民币犯法吗,具体应该怎么规定的

信用卡纠纷 2023-09-27 09: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售代币票券,以代替人民币在市场上流通。”,这条属于妨碍人民币的情形。《条例》第五章第四十七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其中,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 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一般只是拒收人民币的,处以警告,如果还有其他违法行为如伪造、变造人民币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一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 拒收人民币是违法行为,会受到相关规定的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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