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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6月30日生产的物品,保质期为18个月,是否过期

产品质量 2023-09-27 10: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产品的保质期:为最佳使用期或食用期,过了期限还能使用或食用但是效果可能会折减或造成不应有的损害。产品保存期:为最长保存期限,超过保存日期的产品失去了原有的所有用途,丧失了使用价值。
    法律依据:
    《产品质量法》第十二条
    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第十三条
    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工业产品,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未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必须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 我国对与保质期的规定是首先产品上面必须要标注保质期;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必须真实有效。保质期以及生产日期必须标注在清晰明显的地方。违反规定将会受到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


    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


    (四)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

    (五)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
  • 质保期和保修期的区别:
    (一)质保期为6至24个月,保修期限为2至5年;
    (二)质保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保期可由当事人自主约定,保修期限则由法律直接规定;
    (四)质保期是发包人预留及返还质量保证金的期限,保修期质量保证金无关。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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