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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需要开单位证明吗

结婚 2023-09-27 1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办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是只有户口本的情况是没办法办理结婚证的。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第八条
    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本条例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不得要求当事人出具本条例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第九条 当事人结婚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一)户口证明;
    (二)居民身份证;
    (三)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
    在实行婚前健康检查的地方,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 现在结婚登记需要以下手续: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2、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双方是否符合结婚的条件;
    4、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 结婚证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领取。当事人申请结婚登记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和询问相关的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双方自愿的;(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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