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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三天,不干了,劳务公司说干不满一个月扣三天工资,我正好干了三天,然后就全扣了,这个合法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7 12: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若劳动者劳动合同中的违约情况,有可能会被扣工资,扣工资是否合法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 从法理上来讲,旷工一天扣三天的工资,实际上是违反公平公正的。从实际操作来讲,如果没有给公司造成损失,没有特别恶劣的影响,罚款也并不是有效的手段,而且没有足够的法律程序,企业作为罚款执行的主主体,是不恰当的。其实真的要扣工资,也只能扣绩效工资,设计扣款的依据,例如工作态度,考勤记录等等。以日工资计算的工资体系,最好不要扣除三天的基本工资,可以扣除绩效工资,奖金等薪酬福利。如果企业已经又相应地旷工处罚管理规章制度,还要看这套规章制度是否满足科学性和人性化,如果明显是太苛刻的条款,真的发生劳动纠纷,是会评估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的,如果明显不合理,劳动仲裁,打官司的时候,企业会陷入被动。最后,如果临时工的月工资是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强烈建议不要采取三倍罚款的形式,否则最后结算工资的时候,会低于社会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企业违法了。
  • 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可以去劳动局。对于不满公司处理的劳动者,可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劳动部门在核实好材料后,会进行立案,进行调查处理,向公司发出责令支付的通知,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老板违法开除员工的经济补偿金标准是什么
    1、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实际年限,每满一年需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2、如工作满六个月以上但未满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
    3、如果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则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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