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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约是合同吗,法律上的规定有哪些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9-27 13: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约并不算是合同,只是签订合同的前提条件。要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一般可规定对方答复的期限;在受要约人经过考虑接受要约后,要约人必须受自己所做出要约的约束。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 合同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希望与另一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民法典对于合同要约的构成要件进行了一些规定,即:1、要约中的内容需要具体而明确,即在其内容需要具有合同的标的物、数量以及当事人的事项;2、该内容需要表示出一旦经过受要约人的承诺,要约人立即就受该意思表示的约束。此外合同要约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之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 合同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希望对方能完全接受此条件的意思表示,不是法律行为。 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受领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合同的成立,必须取决于要约与承诺两方面意思表示的一致。然而,无论要约还是承诺,都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构成,不然,纵然双方或双方以上有了意思表示,也不能视为合同成立。 当事人订立合同,一般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必须:(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以上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要约和承诺问题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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