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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破损签收后。是赔偿给寄件方还是收件方呢

消费者维权 2023-09-27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签收后破损算消费者的责任,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如认为属于快递公司运输责任的,需要有证据证实系快递运输导致破损;如有证据证明快递公司明知是易碎品而未告知先验货后签收,或者快递公司不允许验货签收的,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可以向快递公司索取赔偿。


    法律依据:


    《邮政法》第四十五条


    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内的邮件和汇款的损失赔偿,适用本章规定。邮政普遍服务业务范围以外的邮件的损失赔偿,适用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邮件的损失,是指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


    《邮政法》第五十九条


    本法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六条关于邮政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规定,适用于快递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第十一条关于邮件处理场所的规定,适用于快件处理场所;第三条第二款、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关于邮件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第四十五条第二款关于邮件的损失赔偿的规定,适用于快件的损失赔偿。
  • 关于快递破损的赔偿,要依据快递是否保价而定,如果保价的快递,按商品实际价值赔偿,没有保价的,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不同快递公司赔偿标准不同。
    法律依据:
    《邮政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
    未保价的给据邮件丢失、毁损或者内件短少,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挂号邮件丢失、毁损的,按照所收取资费的三倍予以赔偿。”
    《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快件发生延误、丢失、损坏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予以赔偿。企业与用户之间未对赔偿事项进行约定的,对于购买保价的快件,应当按照保价金额赔偿。对于未购买保价的快件,按照《邮政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赔偿。
  • 快递物品损坏顾客签收前能要求快递公司赔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当事人与快递公司之间形成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按约定将交寄的物品交付至指定收货人。货物的损毁、灭失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如无约定,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第八百三十三条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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