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办结婚证属于什么单位,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其他 2023-09-28 03:1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领结婚证的法律法规主要规定在我国的《婚姻登记条例》中,男女双方要办理结婚登记的,应按照婚姻登记机关的要求提交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接收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审查和询问,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工作人员应当场为男女登记结婚,并颁发结婚证。但是如果登记结婚的男女双方不符合结婚条件的,工作人员也应当场说明理由,补齐相关手续后再来办理。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
    2、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居民有效身份证和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不是近亲属的证明;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福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