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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必须要去领证的地方吗?

起诉离婚 2023-09-28 04: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必须要到领证的地方吗
    1、不一定。协议离婚,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可以到双方户籍所在地任意一方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诉讼离婚原告必须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起诉书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住居地法院申请诉讼离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领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新人办理结婚证时,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而且需要两人亲自到场,前往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举例,A和B想在北京登记结婚,具体情况如下:
    1、A和B都有北京户口,能在北京登记结婚;
    2、A有北京户口,B是外省人员,可以在北京领证;
    3、A和B都没有北京户口,不能在北京的民政局登记结婚。
    通过以上可知,两个人户口不在一个地方,是不可以领证的。只有夫妻一人有当地户口,才可以在本地登记结婚。这个规定可以在省市的结婚登记实行办法可以找到。
  • 离婚证不是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的,双方当事人在任意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都是可以的。办理离婚证需要双方本人共同前往办理,并且应该签订载明双方自愿离婚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离婚证不是必须在领结婚证的地方领。如果当事人想办理离婚证,可以到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不需要必须回原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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