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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生了别人的孩子可以索要赔偿吗

其他家事纠纷 2023-09-28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婆婚内生了别人的孩子离婚后如果赔偿当事人的,需要符合与他人同居或者离婚等有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并且当事人需要是无过错的,则可要求赔偿。赔偿数额可由当事人协商或法院依法裁决。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一方婚外生子离婚另一方可以要求赔偿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 可以要求适当的补偿。提供抚养孩子所花费的单据或者是其他证明,可由孩子的抚养人进行适当的补偿。双方可针对孩子的教育支出、生活支出、医疗费用支出、其他用于孩子的支出进行协商,如果给予错误认识抚养孩子,发现孩子不是自己的造成精神损害的,也可以协商赔偿精神损失,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一十八条 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抚养费;但是,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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