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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住院,保险公司没有理赔,个人医疗保险可以报销吗?

社会保险 2023-09-28 19: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个人申报工伤医疗费可以报销吗?
    个人申报工伤医疗费可以报销。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工伤医疗费用报销要哪些材料?
    (一)法律依据:《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因工轻伤证明》或《变更老工伤人员支付待遇方式通知书》或其他有效的工伤认定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财税部门统一印制的医疗专用收据(发票)原件(背面需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名);
    (三)所有费用均需提供与发票金额相符的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盖医院财务章)。如医院只能提供手写明细清单的,须由医院注明医疗项目名称、单价、数量、金额;
    (四)门(急)诊病历、出院小结或出院诊断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工伤职工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三、工伤医疗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到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伤情稳定后应即转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医疗费用:
    1.职工伤情稳定后仍不转送我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擅自转往我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外地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2.治疗非工伤引发疾病的费用;
    3.住院期间外诊或外购药品及医用材料发生的费用;
    4.故意加重病情的;
    5.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的时限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且未经工伤行政部门同意延期申请的超时限期间的工伤医疗费用;
    6.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相关手续的(如参保缴费手续、各种审批手续等);
    7.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三)用人单位垫付工伤医疗费的,请妥善保存医疗费用发票,由单位经办人凭发票原件办理医疗费用报销。
    (四)工伤医疗待遇拨付对象只可选择向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对公账户或工伤职工私人账户支付。
    申请对私支付的应提供下列银行账户: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村合作信用社、广发银行、邮政储蓄银行。
    用人单位因帐号注销、变更等各种原因导致帐户缺失的,请到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维护。
    (五)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收到医疗待遇的,请到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查询拨付情况。
    医疗费无法成功拨付,到单位参保的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办理手工补拨手续。
    一般用人单位都会给劳动者上社会保险,其中就包含的工伤保险,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因公受伤被认定为工伤的,那么就由工伤基金来报销医疗费用,但是需要用人单位向保险机构提出申请,如果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个人也可以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 1、工伤住院如果已经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了一部分的话,余下医疗保险未报销的部分可以通过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之后,也是可以报销的。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医疗保险简称医保,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医保的报销比例为:
    1、在职职工: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自付1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自付1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
    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3%,个人自付7%。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
    89.5%,个人自付
    10.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6%,个人自付14%。
    3、外来从业人员(外地户口购买广州外来工医保):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72%,个人自付28%。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8%,个人自付32%。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4%,个人自付36%。
    医疗保险缴纳满1年,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费报销。医保报销中,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付费用,而B类报80%,自付20%的比例。自费药是不予报销的,床位费是有限额的。总的来说一般是报70%左右。
    医保住院报销流程如下:首先,在刚开始住院时就要与医院说明自己是医保报销的,但要先垫付医药费的,之后可以拿发票去医保结算窗口报销。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住院费用,在出院结算前出告诉医院的结算工作人员,按正常刷卡手续办理即可。自费项目是不能用医保卡个人账户支付的。住院费用结算采用后付式的服务项目结算方法。
  • 法律分析:医疗保险住院后工伤报销:
    一、医保住院报销从工伤赔偿中扣除的,各种因公保险的目的是保障你的医疗。
    二、工伤报销应当让企业垫付先期的治疗费用,因为你个人名下的医疗保险是可以带走的,如果有剩余的部分也是可以继承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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