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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租,房东不退还押金,我们也有两个月物业费没缴纳,这种情况下,物业公司起诉我们怎么办?

物业管理合同 2023-09-29 05: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协商的
  • 房东不退租房押金的可以向房管部门投诉,或者去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承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与房东进行协商,协商未取得一致时承租人可以邀请居委会敦促房东履行退还押金的义务;仍不能解决问题的,承租人可根据租赁合同中的有关约定条款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物业公司不肯退租金和押金,可以向物业主管部门进行投诉。
    对于租金的支付也是需要执行合同的约定的,没有约定的可以协商补充约定,另外对方退租的是属于违约的,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金以及实际损失赔偿,与对方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起诉。
    起诉准备资料具体如下: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2、房东身份证;
    3、房产证复印件;
    4、水电、物业费缴纳收据,实际丢了,找物业要的历史记录;
    5、银行给房东转账凭证;
    6、押金收据;
    7、下一任房客合同复印件;
    8、双方短信沟通截图,电话沟通录音。
    恶意违约违反合同的规定,向法院起诉既能要求返还押金,也能要求其按照合同支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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