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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孩子的户口该怎么办,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9-29 0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小孩户口怎么上如下:
    1.到民政部门先领取离婚证或者是离婚判决及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持户口本到拟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
    3.持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派出所,由原派出所在准迁证上签署准予迁出意见,再将准迁证交迁入地派出所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现如今,离婚现象越来越多,很多夫妻因感情不和等原因选择离婚。无论协议离婚或是诉讼离婚,婚姻关系的结束往往伴随着户口迁移。根据我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夫妻双方离婚,必会通过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等方式对子女抚养权进行明确,享有子女抚养权的一方可将子女的户口随同本人一并迁出。子女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代为办理户口的迁移。
    若子女已年满18周岁,则由其自己去办理户口的迁移。值得注意的是,办理户口迁移事项时,须首先考虑户口迁往何处?先到拟迁入地申请领取户口准迁证,方可携带身份证原件、拟迁出户的居民户口薄原件、拟迁入地地户口准迁证到当地派出所办理。
    户口迁移事宜各地区略有差异,建议以当地派出所答复为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了孩子的户口有以下处理办法:可以迁出去也可以不迁。迁出去的话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告知户籍民警要进行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带好申请材料。材料是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然后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就可以了。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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