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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时候领导不给辞职书,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9 11: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辞职书需在纸的正上方的中间书写“辞职申请”四个字。然后要写上上级领导的姓名和职务,所写的辞职书是要交给上级领导,不可以越级交给领导的上层,或者写给别的部门的领导。接下来写上自己辞职的原因,个人原因或者公司原因。最后就是落款。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员工的辞职书应在纸的正上方的中间书写“辞职申请”四个字。然后要写上上级领导的姓名和职务,所写的辞职书是要交给上级领导,不可以越级交给领导的上层,或者写给别的部门的领导。接下来写上自己辞职的原因,个人原因或者公司原因。最后就是落款。法律依据:员工的辞职书应在纸的正上方的中间书写“辞职申请”四个字。然后要写上上级领导的姓名和职务,所写的辞职书是要交给上级领导,不可以越级交给领导的上层,或者写给别的部门的领导。接下来写上自己辞职的原因,个人原因或者公司原因。最后就是落款。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辞职时,公司不给开离职证明的,劳动者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其及时出具,否则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部门责令公司改正;如果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则要依法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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