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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分配应该如何处理?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9-30 09: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执行时财产的分配方式:均为金钱给付执行内容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内容同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九条
    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 个人资产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或其他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在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执行前,对该被执行人已经取得金钱债权执行依据的其他债权人可以申请对该被执行人的财产参与分配。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九十四条
    参与分配案件中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对享有优先权、担保权的债权人依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优先受偿后,按照各个案件债权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第九十五条
    被执行人的财产被分配给各债权人后,被执行人对其剩余债务应当继续清偿。
    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继续依法执行。
  • 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执行程序中申请参与财产分配有下列要求:被执行人是公民或者其他组织;执行程序已经开始;未申请执行的其他债权人已经取得执行依据;但是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全部债权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零八条
    被执行人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其他已经取得执行依据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的财产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参与分配。
    对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有优先权、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参与分配,主张优先受偿权。
    第五百零九条
    申请参与分配,申请人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写明参与分配和被执行人不能清偿所有债权的事实、理由,并附有执行依据。
    参与分配申请应当在执行程序开始后,被执行人的财产执行终结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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