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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同居子女抚养费协议是什么?

子女抚养 2023-09-30 11: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解除同居协议书的写法:主要包括 解除同居关系的双方的姓名、性别、住址、身份证号、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等,只要是财产的,都可以列入其中,进行约定;对子女的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的问题。如,抚养费由谁支付、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子女探望等;违约的处罚措施。
    如一方违约,需要支付对方多少钱。法律依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有孩子写法如下:
    1、解除双方同居关系的姓名、性别、地址、身份证号码、民族、出生年份等个人信息;
    2、解除同居关系双方对同居财产的处理,如同居关系财产的归属、债务如何分割等,只要是财产,就可以纳入其中约定;
    3、对子女抚养达成协议的,子女抚养问题。比如谁来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孩子的探望等等;
    4、违约的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双方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愿意表达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的,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一般在法律上有效。对协议约定的分手费、青春费等经济补偿,法律对此的态度一般是,如果愿意给予,则有效。
    不愿给,则无效。协议中关于财产和子女抚养的约定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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