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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可以同时缴纳社会保险吗?有法律规定吗?

其他 2023-10-01 07: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者一般不能在两地同时缴纳社保,如果已经在两地同时缴纳的,则只能报销其中一个。社会保险法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劳动者未到用人单位就业的,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只能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基本养老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缴纳社会保险费。
  • 社保不可以两地同时交,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文件规定,参保人如果在两地以上同时存续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将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地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简单来说,参保人在两地以上缴纳社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同期其他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给参保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暂行办法》实施之后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应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
  • 当事人在两地同时交社保一般算违法。一般都不允许社保两地缴纳,这属于“社保重复”,社保局只承认一个。如果两地都交了社保,医保待遇也只能享受一地,养老保险的年限和账户金额也不会重复计算。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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