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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儿子户口在对方那边,但现在想将儿子的户口迁到我这边,具体该怎么办

其他 2023-10-01 08: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
    小孩户口从男方迁到女方家,需要到女方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到男方的户籍地公安局户籍窗口申请。
    审核办理或签发法律依据:《户口准迁证》,凭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迁移证,然后到女方迁入地公安局办理落户即可。
    需要: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明、《房产证》或产权备案证明原件、政府房管部门直管的租赁房、政府廉租房的租赁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未婚子女户口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户口簿》、《身份证》、投靠人派出所出具的子女与亲生父母关系证明、已到法定结婚年龄的,须提供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或村居委会出具的未婚证明。

  • 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户口可以不跟随拥有抚养权的一方。若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方,孩子的户口在另一方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配合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另一方不愿意迁出的,其可以凭借离婚判决或者离婚协议向公安部门申请迁出。离婚后给孩子迁户口分成以下两种情况:
    (一)如果父母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带的材料是:
    1、到民政局领取离婚证;
    2、孩子已上户口,要办理户口迁移的话,只需要将小孩的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上户口,需要离婚证,婴儿法律依据:《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婴儿父母双方的居民户口簿等材料,到有孩子抚养权一方户籍所在地办理户口;
    4、据离婚证所载明的孩子归属内容,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在居委会的证明上盖章);
    5、准入地的证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
    6、迁移证到入户的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二)如果父母视起诉要法院离婚的,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离婚判决生效证明书;
    2、有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拿着户口本到迁入地办理准迁证明;
    3、持准迁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签署同意迁出意见书,在将准迁证交给迁入派出所即可。
  • 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可拿着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到当地派出所直接给小孩上户口,但前提落户之人必须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否则就没有权力为孩子上户口。离婚后夫妻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孩子可选择父母中的一方上户口。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要随抚养权走。假如涉及到户口迁出问题,需拿离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再拿着离婚证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到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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