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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用我兄弟的名字买房,现在想过户,假如他不配合过户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10-01 08: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兄妹可以联名买房,可以将兄妹二人的名字分别写在产权人一栏和共有权人一栏,双方需要共同签署购房合同,才能使得房产证登记两个人的名字。兄妹联名买房不影响贷款,但日后房屋产权比例划分相对麻烦,一方不同意卖,即使签订出售合同,也是无效的、无法出售的,建议不要联名买房。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兄妹协商一致可以联名一同买房,将兄妹二人的名字分别写在产权人一栏和共有权人一栏,双方需要共同签署购房合同,才能使得房产证登记两个人的名字。兄妹联名买房不影响贷款,但日后房屋产权比例划分相对麻烦,一方不同意卖,即使签订出售合同,也是无效的、无法出售的,建议不要联名买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 卖房方不配合过户,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同时超过期限履行的,应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方仍然不履行过户义务,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对方。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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