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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案件即将结束,法院执行,我们该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23-10-02 07: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原告申请法院执行判决的期限为二年。到法院申请执行有以下流程:
    1、法院判决书生效后,当事人没有履行判决书的内容,另一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执行进行审核,受理当事人执行申请;
    3、法院收到申请执行书后,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4、财产调查;
    5、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执行措施;
    6、被执行人惩戒措施;
    7、发放执行款物;
    8、申请执行案件进行接结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执行诉讼案件裁定的方式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采取扣押、查封、冻结等方式。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由第一审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项至第四项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行政机关或者第三人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由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第九十六条
    行政机关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应当归还的罚款或者应当给付的款额,通知银行从该行政机关的账户内划拨;
    (二)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三)将行政机关拒绝履行的情况予以公告;
    (四)向监察机关或者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
    接受司法建议的机关,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告知人民法院。
  • 当事人认为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可以向该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对异议的裁定结果不服的,可以再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以外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可以作为利害关系人提出执行行为异议:
    (一)认为人民法院的执行行为违法,妨碍其轮候查封、扣押、冻结的债权受偿的;
    (二)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措施违法,妨碍其参与公平竞价的;
    (三)认为人民法院的拍卖、变卖或者以物抵债措施违法,侵害其对执行标的的优先购买权的;
    (四)认为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的事项超出其协助范围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
    (五)认为其他合法权益受到人民法院违法执行行为侵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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