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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向谁报案

经济犯罪 2023-10-02 10: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由公安局负责立案侦破之后,报请检察院提起公诉。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公司、企业以及非国有事业单位、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立案标准是: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强行索取财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第一条第三款第八项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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