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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死后可以向家人要债吗?法律应该如何规定?

债务追讨 2023-10-02 1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借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因为债务人死亡的,其债务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但是超出遗产范围的债务,继承人不需要偿还,如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也不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偿还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 借款人死亡的,如果其家人是借款人的继承人,并且借款人有财产可供继承的,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其家人作为继承人,可以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向贷款人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如果借款人死亡,其家人是借款人的继承人,并且借款人有财产可供继承的,则债权人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其家人作为继承人,可以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向贷款人偿还债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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