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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应该如何处理带刀上门威胁灭门的事情?

刑事辩护 2023-10-02 17: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是因为什么事情发生的,建议报警处理
  • 应该报警,对方可能涉嫌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刑事犯罪
  • 法律分析:公安执行拘留、逮捕或追捕等时,必要时可以采取破拆来排除妨害,其他情况需要持有搜查证才能够破门而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对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可以进行检查。
    检查时,人民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对确有必要立即进行检查的,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当场检查,但检查公民住所应当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开具的检查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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