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法律如何规定执行裁定失职罪刑法的量刑标准?

刑事辩护 2023-10-02 18: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刑法中规定执行裁定失职罪的量刑标准: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损失特别重大的,则应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规定执行判决失职罪的量刑标准为: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执行判决失职罪量刑标准的规定:
    1、犯执行判决失职罪的,其一般量刑规定为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2、如果因其执行判决失职的行为给当事人或其他人的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则应当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罚。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贵阳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