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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姻中,夫妻不履行抚养义务该怎么办?

子女抚养 2023-10-03 08: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配偶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另外,夫妻间不能免除扶养义务,夫妻间约定免除扶养的义务的,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夫妻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配偶履行扶养义务,给付扶养费。夫妻间不能免除扶养义务,约定免除扶养的义务的,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   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可以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对方仍然不听劝告,不接受教育,拒不执行判决,可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并且,该行为已经达到了犯罪,即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很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9条: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第20条: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第21条: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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