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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证在哪里办理

抵押担保 2023-10-03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公证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员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整或者有异议的,应当通知当事人作出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双方进行调查;
    4、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应当出具公证书。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公证办理流程如下:
    一、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
    1.申请人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利害关系;
    2.申请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之间对申请公证的事项无争议;
    3.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公证处的业务范围;
    4.申请公证的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三、受理后公证处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事项及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审查。
    四、在公证审查通过后,公证书便会对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出具公证书。
    五、送达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七条 规定:“对经公证的以给付为内容并载明债务人愿意接受强制执行承诺的债权文书,债务人不履行或履行不适当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 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不动产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的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八条
    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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