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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给别人需要哪些费用?

房屋产权 2023-10-03 12: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过户需要交的费用包括购买房屋的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中介费用,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税费,一般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房产过户需要交的费用包括购买房屋的费用以及可能存在的中介费用,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税费,一般包括: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教育费附加等。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财产转让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 房屋过户的费用法律规定是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价款的比例收取。申请人为个人的,按每证50元收取;申请人为单位的,按每证80元收。房屋过户手续费一般是指房屋的不动产产权证需要进行变更信息,需要到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申请变更登记,需要交登记费,按件收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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