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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我之前的公司我离开了对方的财务汇款,错了一笔钱给我,我该不该退回去?

债务追讨 2023-10-03 14: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可起诉解决
  • 建议尽快报警处理看能不能追回
  • 法律分析:财务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财务应该不会被追责。可以向对方发律师函主张不当得利追回的。
    1、如果和该单位没有业务往来,也没有签订供销、劳务等合同,所以不存在给预付款或前欠货款的问题,所以强行不给钱的话,这属于非法所得。
    其次,有汇款单作为将此款汇至他们单位的证明,对方也确认已收到,银行也有记录,所以不会有什么问题。只是什么时间能给汇过来,通过正规的渠道去解决就可以了。
    2、如果和该单位也有业务往来,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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