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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冷静期三十天过了怎办理

起诉离婚 2023-10-03 15: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三十天离婚冷静期过后如果双方都愿意离婚的,应该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离婚证,领取了离婚证就说明双方离婚了。如果双方没有在离婚冷静期届满的三十天内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销离婚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三十天冷静期后男女双方要再次到原申请离婚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在冷静期过后的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 1、离婚冷静期过了60天可以离婚,但需要双方再去民政局申请办理离婚手续
    2、民政局从受理成功那天起,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在30天内必须双方一起再去婚姻登记处领取离婚证,若有一方没有去或者超过30天去的,视为对此次离婚的撤消,双方依旧是合法的婚姻关系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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