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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从路上走然后那个人喝多了不让我走言语上对我进行恐吓,然后他还开车把路口堵住,我在从那里过去的时候他在车旁边坐着还拿着铁锹对我进行言语上的恐吓。这属于寻衅滋事吗

刑事辩护 2023-10-03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故意恐吓涉嫌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恶劣:
    1、多次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的;
    3、追逐、拦截、辱骂、恐吓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以下行为属于寻衅滋事:
    1、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2、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3、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4、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如果有以下行为,算寻衅滋事:
    1、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3、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4、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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