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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的工程车撞了我的车,逃跑了。我报警后,警察根据我的证据找到了对方,要求私下赔偿我修车的总金额是2万元。我还能额外要求赔偿吗?

交通肇事 2023-10-04 08:03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车辆逃逸的,一般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受害人先行垫付相关抢救费用,再向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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