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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地随房走?还是房随地走?

土地纠纷 2023-10-04 09:2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是地随房走的,所谓“房随地走”就是指某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 1、所谓“房随地走”就是指某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
    2、反过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被转让处分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一并处分,即所谓“地随房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 法律分析:1、所谓“房随地走”就是指某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被买卖处分时,该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也随之一并转让。
    2、反过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被转让处分时,该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也要一并处分,即所谓“地随房走”。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二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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