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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的孩子和女人。未经男方同意,可以将户籍移走吗?

其他 2023-10-04 11: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孩子户口不是必须迁出。根据相关规定,夫妻离婚的,如果未成年子女归户籍不在本地的父或母抚养的,一般应当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如果未成年子女归户籍在本地的父或母抚养的,一般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孩子户口不是一定要迁出的。如果未成年子女归户籍不在本地的父或母抚养的,一般应当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如果未成年子女归户籍在本地的父或母抚养的,一般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离婚后女方户口是能迁回原籍的。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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