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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如何领取

房屋产权 2023-10-04 17: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按照下列步骤领取不动产权证:
    1、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权籍调查;
    2、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窗口递交申请材料;
    3、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
    4、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
    5、到不动产登记窗口领取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 领取不动产权证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后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核;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窗口缴费、出具不动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不动产证领取流程:
    1、首先要有第一张登记证,第一张登记证的所有人是开发公司的名称;
    2、转让登记。即将第一张登记证上的业主名称改为业主自己的名称;
    3、发票、首次登记证、委托书、过户登记申请、房地产过户登记查询记录、开发公司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网上合同1份。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1、登记申请书,原件。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房屋测绘报告,原件或经确认的复印件。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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