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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在异地可以不回去办理离婚证吗

协议离婚 2023-10-05 07: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异地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回到夫妻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不得在异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同时需携带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协议离婚只需要到男女双方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即可。
    户籍所在地,就是户口本或者身份证所载的地址。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照片。
    如果双方都不在户籍地,协议离婚是无法实现异地办理的,是必须跑回去办理的。
    民法典颁布后,规定了针对协议离婚的离婚冷静期,协议离婚是需要跑两趟民政局的,所有如果夫妻双方都在外地,是不建议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可以在经常所在地通过诉讼调解的方式离婚。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第一款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 现在异地如果是诉讼离婚可以办理离婚证。双方都不在户口地,被告在异地居住超过一年的,要求离婚的一方向不愿意离婚的一方的住所地人民法院提出离婚申请,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就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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