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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车辆掉头时,谁负责被同向直行车辆撞到车辆后门的位置?双方都有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0-05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辆掉头被撞谁的责任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掉头被撞谁的责任,视情况而定:
    1、一般情况应该是后车的责任,但并不代表所有的责任都是后车的;
    2、如果前车掉头行为本身就是违反了道路交通规定的,这种情况下也需要承担部分责任;
    3、直行的车辆撞到前面掉头的车辆,是属于追尾的情形,一般是由后方的车辆承担责任,是由于没有保持安全距离造成的。
    什么情况下禁止掉头
    1、有禁止左转或禁止掉头标志;
    2、禁止跨越实线掉头;
    3、道路中间护栏或绿岛紧挨停止线,红灯时不可以掉头;
    4、禁止在人行横道掉头。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第四十五条
    机动车遇有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不得穿插等候的车辆。
    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
  • 法律分析:一般来说都是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转弯车辆,掉头车辆要让直行车辆,如果发生碰撞,一般都是转弯车辆负全责。
    1、一方车辆转弯,另一方直行形成的侧面相撞交通事故,转弯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2、在“丁”字形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从一条道路驶入另一条道路的一方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3、“十”字交叉的道路上发生侧面相撞交通事故,双方均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最后提醒下:有证据证明当事人超速行驶、酒后驾驶、违反交通标志行驶、无证驾驶、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车辆上路行驶,以及存在其他影响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力大小,承担相应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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