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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房屋能作抵押的吗,有什么规定

抵押担保 2023-10-05 13:5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出租房屋能作抵押。出租人可以对房屋行使充分的处分权,抵押权人对已出租的房屋同意抵押的,该风险由其自行承担,抵押权人不能以该权利对抗承租权。抵押权实现后,不得影响租赁合同的履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 出租房屋能作抵押,但只有出租人可以抵押,承租人无权抵押。我国法律规定,在抵押人出租房屋的行为未使抵押房屋价值减少,同时不影响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也不与其他约定条款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出租抵押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 出租房屋能作抵押。房屋出租是将使用权暂时性的租给租户,房屋抵押是将所有权暂时性的作为抵押,不涉及到房屋使用权,房屋的出租行为和房屋的抵押行为没有冲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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